Skip to content

Ch01認識辯論 ​

辯論的意義 ​

辯論是雙方圍繞同一議題的交鋒:各據立場,為之辯護,並駁斥對方;一來一往之間,道理越辯越明。

辯論有別於爭吵與演講:

  • 爭吵:只求壓過對方,往往連對方的道理也未聽完。
  • 演講:講者單向表達,聽眾無須即場回應。
  • 辯論:雙方圍繞同一辯題,既須聽清對方,亦須以理據回應,務求說服評判。

辯題 ​

對賽雙方所圍繞的題目,稱為辯題,例如:

  • 中學生應穿校服
  • 學校應禁止學生攜帶手機回校
  • 養寵物利多於弊

辯題必須是立場明確的陳述句,讓雙方各執一端。「港府應不應該實施全面禁煙?」這類問句並無立場,不能成為辯題。

辯題取材包羅萬象,例如:

  • 公共政策:香港應將安樂死合法化
  • 國際議題:烏克蘭加入北約利多於弊
  • 生活議題:朋友之間需要講求平等
  • 哲理價值:個人自由比社會團結更重要
  • 科幻虛構:超級英雄應受到政府監管

站方 ​

對賽雙方各據的立場,稱為站方:

  • 支持辯題的一方是正方,須令評判相信辯題成立。
  • 反對辯題的一方是反方,須令評判相信辯題不成立。

辯員的任務只有一個:竭盡所能說服評判。評判裁決勝負,憑的是場上的理據與表達,而非個人好惡。

站方通常以抽籤決定,與你私下的看法無關。無論是否認同抽到的立場,辯員的任務始終如一:把這一方的道理說透,說服評判。